金泰桥区积水点治理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金泰桥区积水点治理工程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审)〔2025〕8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地方),工程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1、泵站工程方案:本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约1400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以钉桩为准),总建筑面积750.7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37.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13.03平方米,地上建筑部分建筑高度4.80米,地下部分建筑高度-7.25米,地上建筑层数1层,地下建筑层数1层(电缆夹层不计入建筑层数)。实际规模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与泵站合建初雨池及调蓄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池容543.4立方米,雨水调蓄池有效池容1605.8立方米,总有效池容2149.2立方米。2、管线工程方案:新建配套进退水管线,规模为D300-□5600×2000毫米,总长度约518米。其中雨水泵站收水主管道起点位于和平里货场西侧路与和平里北街交叉路口以东现状管线,终点至规划泵站,沿和平里北街永中以北2.8米由西向东敷设,管线长度约397.6米;雨水泵站及调蓄池退水管道位于坝河西侧绿地内,管线长度约62.6米,向东排入坝河;初期雨水池退水压力管沿新建泵站西侧空地敷设,管线长度约57.8米。、合同估算价7650(万元)
2.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504日历天
2.4本工程招标范围金泰桥区积水点治理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其他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资质,/(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其他信誉要求:本工程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5.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凡通过上述确认投标者),方可于(计划于)2025-4-2316:00:00至2025-4-2816:00:00……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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