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石化公司1万吨/年己内酯工业示范装置建设项目工程设计一标段招标
1.招标条件
1万吨/年己内酯工业示范装置建设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湖南石化公司1万吨/年己内酯工业示范装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25〕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招标人为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湖南石化公司1万吨/年己内酯工业示范装置建设项目工程设计(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中石化湖南石化三区。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290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湖南石化1万吨/年己内酯工业示范装置工程的工程设计(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以及数字化交付等相关技术服务。工程内容为:建设1万吨/年己内酯工业示范装置(包括过氧丙酸合成单元、己内酯合成单元、精制单元、废液处理单元、冷冻水单元等),配套建设储罐、热工制冷机厂房、给排水、污水提升池、机柜间、变配电等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级)及以上且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及以上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9年以来有炼化工程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工程序列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19年以来有炼化工程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主要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
(2)设计专业负责人专业设置、人员数量、持证及业绩要求如下:
①工艺、设备、结构、自控、电气专业各1人;其中,工艺专业设计负责人可兼职项目经理,其余各专业不得兼职。
②工艺、设备、自控、电气专业:持有相应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工程序列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③结构专业:持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④2019年以来有炼化工程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相应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4月23日14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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