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2025-2027年智慧安消监管平台和安防监控设备维修维护服务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2025-2027年智慧安消监管平台和安防监控设备维修维护服务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到位。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临沧市烟草公司智慧安消监管平台于2021年11月由海康威视开发建成,分市公司和分公司两个层级部署,主要有驾驶舱、消防管理、安防监控、智能检索、事件中心、工单中心、视频网管、消防网管等功能模块。
2.1服务内容:一是临沧市烟草公司智慧安消监管平台各项功能日常运维、数据运维、网络运维、故障诊断和排查、系统性能优化等,确保平台运行正常,平台运维和巡检巡查;
二是全市网络摄像机、AR全景设备、硬盘录像机、监视器、交换机、停车场管理设备、展示大厅会议中控设备和其他辅助设备等安防监控相关设备维修、维护、更换等;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2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
2.3服务地点: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本部、各分公司、各烟站点、各专卖管理所等,所有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下辖机构。(注:服务地点分布广泛,位置偏远、交通不便)
2.4服务期:服务时限三年(2025年-2027年),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6、2027年度对本项目的需求,由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招标人若因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不承担任何责任。
2.5合同签订: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一年一评价,价格一年一确定,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由招标人另行采购确定供应商。
2.6服务要求:
(1)临沧市烟草公司智慧安消监管平台各项功能日常运维、数据运维、网络运维、故障诊断和排查、系统性能优化等,确保平台运行正常。
(2)供应商中标后需取得临沧市烟草公司智慧安消监管平台原厂售后服务承诺。
(3)全市网络摄像机、AR全景设备、硬盘录像机、监视器、交换机、停车场管理设备、展示大厅会议中控设备和其他辅助设备等安防监控相关设备维修、维护、更换等。所有网络摄像机、AR设备、硬盘录像机均需确保能够取得临沧市烟草公司已建成的智慧安消监管平台授权,接入平台统一管理。
(4)巡检巡查服务:派遣具有视频监控类相关运维资质的工程师赴现场进行巡检巡查和回访;8月、9月和10月至少有1人驻点运维,其他时间按季度(3个月内)巡检1次。第一、第二、第三季度出具季度巡检报告,第四季度出具年度巡检报告。日常故障可先远程处理,远程处理不了的须到达现场处理。如出现特殊情况或有必要时,中标人增加巡检。
(5)故障服务
1)远程技术支持:合同存续期间由相关运维资质的工程师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或远程工具技术支持服务,包含故障处理和相关业务咨询答疑服务,保障招标人业务的正常开展。
2)现场服务:在电话或远程工具技术支持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应在接到招标人电话或纸质文书通知后,根据轻重缓急,派工程师赶赴指定现场进行处理。如遇紧急特殊情况,招标人提出需求马上到达现场服务时,应在24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
2.7预算金额:950000.00元
2.8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以上条件提供承诺书)
3.2投标人信誉:
(1)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2022年4月1日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提供承诺书)。
(2)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出的除外,以招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4月1日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在开标前一天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对有行贿行为的供应商和行贿人实施严格的禁入措施;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3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三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的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近半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4投标人①提供2024年4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提供2024年4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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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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