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药药业研发中心一楼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XCSD-2025-B-13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津药药业研发中心一楼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津药药业研发中心一楼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改造面积509㎡。工程范
围包括津药药业研发中心一楼范围内的改造装饰装修。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本工程所关联的全
部设计、采购、施工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所示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津药药业研发中心一楼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津药药业研发中心一楼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资质:(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
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如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即可);(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
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
可);
3、投标人需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
标,施工单位须提供);
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名,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
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
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正式职工;(2)
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
执业资格;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正式职工;(3)施工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投标
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正式职工,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无在施工程记录;
(4)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所配施工正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施工方应按照建办市〔2021〕40号《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一级建造
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职业印章,并使用电子
证书上的注册编号。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
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
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
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6、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
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
文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
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7、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若为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
人身份证原件;
8、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
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联合体各方均
须提供);
9、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
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
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
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2)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工
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或施工相应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家;联
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8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2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4日(法定公休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
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人资格证明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前往现场获取。招标文
件售价:500/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8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10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特殊情况以合同
为准)。
2.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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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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