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油田油气产能建设管理中心2025-2027年水基岩屑无害化处置工程
(招标编号:JHCJ-ZB-072)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汉油田油气产能建设管理中心2025-2027年水基岩屑无害化处置工程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993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江汉油田 分公司油气产能建设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汉油田油气产能建设管理中心2025-2027年水基岩屑无害化处置工程I标段;
(002)江汉油田油气产能建设管理中心2025-2027年水基岩屑无害化处置工程II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汉油田油气产能建设管理中心2025-2027年水基岩屑无害化处置工程I标段)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或其他 组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环保工程或固体废物治理(处理)等相关内容; (2)I标段投标人至少与重庆市内2家水泥厂签有水泥窑协同处置协议,选定的水泥厂应 具备一般固体废物存储、处置能力及生态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环评批复;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最近三年(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推算):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环保、质量问题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江汉油田承包商“黑名单”;
(002江汉油田油气产能建设管理中心2025-2027年水基岩屑无害化处置工程II标段)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或其 他组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环保工程或固体废物治理(处理)等相关内容;
(2)ⅡI标段投标人应与恩施州内水泥厂签订有水泥窑协同处置协议,或与恩施州内砖厂签 有处置协议。选定的水泥厂或砖厂具备一般固体废物存储、处置能力及生态环境保护部门颁 发的环评批复;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最近三年(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推算):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环保、质量问题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江汉油田承包商“黑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21日09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1)在获取招标 文件截止时间前携带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 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获取地点获取招标文件。(2)在获取招 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前款所述资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招标人 24小时内向资料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PDF格式版、Word格式版)。 投标人要充分考虑网络系统延迟、故障等风险,对邮件丢失、时间延误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 人自负。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 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招标人将按照《江汉油 田承包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7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7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规模江汉油田油气产能建设管理中心2025-2027年产能建设钻井过程产生的水
基岩屑无害化处置工程。I标段为江汉油田重庆地区水基岩屑无害化处置(重庆地区),约170
口井,24.8万吨:II标段为江汉油田油气产能建设管理中心2025-2027年水基岩屑无害化处 置工程(湖北鄂西地区),约34口井,7.14万吨。
2.本次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江汉油田分公司油气产能建设管理中心,合同签约主体为中石化重 庆涪陵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采气一厂。
3.I标段确定3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5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30%,第三
中标人承包份额≤20%。II标段确定2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60%,第二中标人 承包份额≤40%。
4.项目实施地点:重庆市、湖北鄂西地区。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6.招标人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对中标人在服务质量、进度及安全等方面进行考核,并根据每 季度考核结果调整工作量比例。
7.I标段:投标保证金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可采用银行电汇或者银行保函
形式提交。II标段:投标保证金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可采用银行电汇或者 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本项目推荐采用银行保函形式。若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投标,两个 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分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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