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头道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木兰县水务局以《关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头道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木水发[2024]11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结余。招标人为木兰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头道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一标段施工)。
2.2建设地点:木兰县。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治理河段位于建国乡与木兰镇境内,治理河道总长度27.54km,治理措施采用护岸方案。本次护岸总长度为8.575km,其中左岸护岸长度为3.244km,右岸护岸长度5.331km。(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05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6年04月30日,总工期346天(注:上述开、完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完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完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划分两个标段。
2.8本标段招标控制价:9762409.4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01月至2025年03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管理员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员及质量管理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水利水电工程);上述人员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01月至2025年03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2年04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5年04月17日17时00分至2025年04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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