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替代扩建项目配套工程材料仓库、检修楼(升级改造)室外配套工程监理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替代扩建项目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常开管投备(2024)29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仓库、检修楼(升级改造)室外配套工程监理(标段名称)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
2.2工程规模:监理范围内新建砼道路及场地9583m2,铺设雨污水最大管径DN500(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受监工程造价约897.09万元。
2.3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4监理服务期:10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1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2.5监理合同估算价:23.21万元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1)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在监工程。
(2)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8其它要求:
(1)本工程申请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3年。
(2)本工程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6日08:30至2025年04月23日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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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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