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高新区蔬菜育苗及智慧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高新区蔬菜育苗及智慧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已由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以衡高政投资审字【2024】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农村和民政服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衡水高新区管委会多方筹集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农村和民政服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衡水高新区蔬菜育苗及智慧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
2.1.2资金来源:衡水高新区管委会多方筹集资金。
2.1.3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拟占地面积约294.4亩,建设内容包括温室、服务区、雨水回收池、二氧化碳气化站、储能罐、消防泵房、**库、门卫室、厂区等配套工程。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确定是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均应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所需项目补充完整,且不增加招标人费用。
2.1.4建设地点:衡水高新区大麻森乡。
2.1.5设计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服务于整个建设期。
2.1.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设计现行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衡水高新区蔬菜育苗及智慧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包含施工图设计及配合完成相关报批报建手续和后期招标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关配合服务等,并服务于整个建设期,具体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评委现场查询为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16日0时00分至2025年05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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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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