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灵渠水系及灌区保护与提升项目——水街基础设施修缮及环境整治工程(民俗文化展示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1232500.00元
采购需求:
项号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位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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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灵渠水系及灌区保护与提升项目——水街基础设施修缮及环境整治工程(民俗文化展示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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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完成本项目展陈策划设计等工作,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终稿方案,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4日至2025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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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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