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 服务期限 | 信息服务费 (元) |
国家电投北京公司7个场站智慧场站建设改造项目 | 7个场站智慧场站建设。包含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周界防范、信号监测采集、消防信息采集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质量保证服务(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完成安装调试,质保期1年。 计划开始日期:自合同签订日期 计划结束日期:质保期结束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基本资格要求 | 专项资格要求 |
国家电投北京公司7个场站智慧场站建设改造项目 |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北京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 (1)投标人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3个视频监控设备供货安装业绩和2个消防设施施工业绩。(业绩以所附合同扫描件为准,至少需体现具体签订时间、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真实,无税务处罚情况,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签证的近三年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说明书)。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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