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人民医院营养科建设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HZB20250401
2.项目名称:潢川县人民医院营养科建设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350000.00元;
最高限价:1350000.00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协助院方三级医院复审顺利通过、满足临床营养科肠内营养需求满足采购人 对省级权威营养专家门诊扶持要求、派驻具有临床营养师资质的营养师入驻临床营养科,协 助开展工作、满足临床营养科对于信息化的要求、承担采购人新院区肠内营养配置室三甲标 准装修、承担采购人临床营养科人员外出培训进修。最终结算金额根据供应商实际提供产品 或服务数量据实结算。
5.2.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
5.4服务期限:3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3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商提供)或《食品 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代理商提供),且在 有效期内;投标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项还须具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批准文号及证 书;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书面承诺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新成立公司需提供零申报证明,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提供书面承诺书);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 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 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 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请于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9:00时
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2.获取采购文件必须携带的资料:
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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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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