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贺庄赵楼区域改造建设工程(一期)房屋拆除工程招标
一、项目名称:滕州市贺庄赵楼区域改造建设工程(一期)房屋拆除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方式:招标
四、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东起龙泉路及市妇幼保健院西墙,西至规划邾城路沿线;南起规划善文街,北至赵楼街(具体实施范围以现场划定的红线为准)。对依法需拆除及清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相关附属设施等,实施拆除、垃圾清运、扬尘治理等工作并达到净地条件,扬尘治理标准执行《枣庄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方案》等法规文件的相关要求。拆除居民房屋约480户,面积约122464.41平方米,国有土地上企业房屋2家,面积约2315.19平方米,共计约124779.60平方米。
⒉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拆除面积为124779.60平方米(以拆迁图红线标注为准)。
3.招标控制价:最低投标限价12.6元/平方米。
扬尘治理费用由中标单位在中标价之外自行承担,指挥部及财政部门不再收支此费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③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须本单位注册;
④外省企业应根据鲁建规范[2016]1号关于贯彻建市[2015]140号文件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向省住建厅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⑤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0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①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相应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③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B证;
⑤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加盖单位公章留存〉,凡报名时材料不全者,不予办理报名手续。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评标时的资格后审为准。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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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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