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条例宣贯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条例宣贯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为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二、项目概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条例宣贯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磋商会议,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章)
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注:上述资格要求不符合者,其磋商资格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5年04月08日到2025年04月14日,每日08:3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的售价:每本500元,文件售出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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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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