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上交会宣传片、新媒体宣传等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A25012)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第十一届上交会宣传片、新媒体宣传等制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8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国际技术进出口促进中心。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58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十一届上交会宣传片、新媒体宣传等制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十一届上交会宣传片、新媒体宣传等制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本项目适宜由
中小企业提供的,故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7日09时30分到2025年04月1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25-4-7起至2025-4-14(节假日、双休日 除外)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止,携带以下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进行资质初审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进行资质初审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 拒绝。审核通过后,合格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13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1日1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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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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