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6宁洛高速公路望疃枢纽至皖豫界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6宁洛高速公路望疃枢纽至皖豫界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招标人为安徽省交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安徽省十四五交通运输规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2025
2.2招标类别:服务
2.3项目名称:G36宁洛高速公路望疃枢纽至皖豫界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
2.4工程地点:亳州市、阜阳市
2.5招标人:安徽省交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6工程概况
G36宁洛高速公路望疃枢纽至皖豫界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起点位于亳州市望疃枢纽西侧,跨越怀洪新河向西北方向布线,后经蒙城县南侧沿西前行,通过利辛县北侧,终点位于望疃枢纽西侧,路线全长约99公里。
本次拟改扩建为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路基标准宽度42m,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路基、大桥、中桥、小桥及涵洞1/100。其它技术指标按照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B01-2014)等规定执行。
2.7项目概算:4800万元。
2.8招标范围:共分1个标段,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
项目
主要工作内容
WYGKCS
G36宁洛高速公路望疃枢纽至皖豫界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
工程可行性研究:
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检测等)及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按相关文件规定应完成的相关专题评价工作(包括交通组织、既有项目相关设施检测评估、环评、水保、防洪、通航论证、规划选址、节能、地灾、压矿、文物、涉路涉铁、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专题等支撑性文件)。
2.承担单位需负责以上各项工作研究、报告编制和报送、催审催批直至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并承担审查会务工作及其全过程费用。
初步设计:
1.全线既有公路调查检测与评价、地质勘察、改扩建工程路线总体、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隧道、连接线、环境保护与景观(含中央分隔带、边坡、互通等处)的初步设计。
2.全线交通工程与机电既有设施(含收费,收费广场预埋及收费土建基础,监控和通信及相关管道的预留、预埋,供配电、照明等)运营模式和使用情况及实际需求的调查及其改扩建的初步设计。
3.全线高速公路既有房建工程调查评估,新建与改造房建工程的选址、规划和初步设计。
涉路、涉铁、通航、防洪、防撞、用电、绿色低碳设计、BIM设计等必要的专项设计;桥梁及隧道安全风险评估、设计概算编制、筑路材料调查、初步设计图纸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2.9提交成果时间
(1)收到中标通知书后6个月内完成并提交工可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并协助报告审查。
(2)取得工可批复后1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外业验收资料(含初勘和外业调查);
(3)初步设计外业验收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4)后续服务:从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至施工图批复之日结束;
(5)根据土地、林地等专题所要求的时限提交所需设计资料,并参加相应单项评估会议和进行设计汇报。
(6)安徽省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进度另有要求时,工作周期按要求予以调整。
2.10服务期:3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标段(WYGKCS)
资格条件
资质
同时具备: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公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
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1条及以上里程不少于30公里的高速公路改扩建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或勘察设计工作。
项目负责人
1人,正高级工程师,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或以上高速公路改扩建主体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信誉
1.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安徽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index.js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7.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如在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等级评价公布日期之后,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也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8.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30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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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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