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
一、招标条件
广饶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已通过广发改审[2017]21号、广发改审发[2018]47号审批,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饶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广饶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
工程概况:广饶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及招标清单中的所有内容,线管的预留预埋、线管明配、弱电桥架、信息桥架、信息存储、网络安全、设备及穿线等所有材料的供货及安装、机房装修、防火封堵、墙体开洞(含加固)、检验、检测、试验、软硬件及接口协议提供与对接、验收等一切费用均由施工方自负,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价款,在报价时一并测算在内。参与本项目检测的第三方公司需建设单位认可。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
计划投资:6300万元。
工程地点:广饶县长安路以东、綦公路以北。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16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12日竣工;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为一个标段。
渣土类型及数量: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等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拟报项目经理具有近一年来不少于六个月依法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齐全,符合现行施工项目部班子配备政策规定要求。
3、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其省级分网现场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选取的建材产品应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的指标要求,未列入《基本要求》的应参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相关标准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于2025年4月8日00时至2025年4月27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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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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