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矿业集团潘集电厂CEMS、智能脱硝及氨逃逸系统运维询价公告
1.采购条件
1.1项目名称:淮南矿业集团潘集电厂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项目CEMS、智能脱硝及氨逃逸系统运维
1.2采购人: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中心(物资供销分公司)
1.3项目业主: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淮南矿业集团潘集电厂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项目CEMS、智能脱硝及氨逃逸系统运维
2.2项目编号:GN20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服务地点: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服务期限:期限估算六个月,计划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4日,具体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2.6合同估算金额(项目预算):约30万元
2.7采购范围:负责#3、#4机组全厂脱硫、脱硝CEMS系统设备(共12套)、粉尘仪、氨逃逸的日常巡检、标定、维护保养、消缺、设备改造协调配合、抢修和计划检修等工作,以及环保检查自检、比对、迎检相关配合等工作。负责CEMS小室及设备的卫生和保洁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8其他:/。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的烟气在线连续检测系统(CEMS)运维项目业绩。
注: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如合同中不能反映评审所需要的信息,还须另补充提供成交/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
3.3供应商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成交、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须提供承诺)
3.4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
3.5信用要求:
至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
(1)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7日起至2025年4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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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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