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阿克县奥吞勒克水库项目经理部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招标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本建设项目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阿克陶县奥吞勒克水库项目经理部,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以新政含〔2019〕5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阿克陶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财政专项债,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阿克陶县奥吞勒克水库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进行招标。
1.2本次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阿克陶县奥吞勒克水库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部,总投资为41383.38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为37803.37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为2085.40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为762.46万元,水保持工程投资为732.15万元。本工程计划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结束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合同工期为26个月。
奥吞勒克水库工程任务为沉沙、养殖场供水,兼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等别为IV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本工程建设征地总面积3321.12亩,其中永久用地为2777.69亩(包括其他草地1867.77亩、公路用地295.09亩、沟渠用地165.29亩,设施农用地97.03亩,裸土地577.15亩);临时用地为543.43亩(包括其他草地318.80亩,裸土地224.63亩)。工程主要由引水建筑物、大坝、供水兼放空建筑物、防洪堤等组成。水库设计总库容875万m³,调节库容819万m³(泥沙淤积前,淤积后为489万m³,死库容56万m³。大坝、引水建筑物、供水兼放空建筑物、防洪堤为4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临时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水库正常蓄水位1537.0m,坝顶高程1540.0m,最大坝高17.5m,水塔1座,通信光缆0.53km,10kv电力线10.2km。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附件1《包件划分一览表》,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标段划分: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3建设地点:新疆克州阿克陶县玉麦镇九村
2.2.4招标方式:采用国内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2.4本项目严禁分包或转包。
3.2.5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2.6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要求及供货业绩:
3.2.6.1生产能力要求:产品生产商须具备本项目所需产品的生产能力,以满足招标方施工进度需求,在项目供应过程中,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增加生产力,确保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的及时供应,投标人需提供生产设备清单、生产场地规模等相关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具备所承诺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工程政策的规定。
3.2.6.2供应距离:为保障水泥稳定碎石与沥青混凝土产品质量,确保施工材料供应的及时性,依据项目施工要求和材料特性,投标供应商水稳站与施工现场的直线距离不得超过30公里,沥青混凝土生产站与施工现场的直线距离不得超过90公里。
3.2.6.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2023-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不足1个财力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2.6.4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3--2024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贰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3.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三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2023年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接受招标人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3.5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6发票要求: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不能低于3%。
3.7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参与投标;投标人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纳入世行制裁名单,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资质审查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5年4月7日9:00至2025年4月12日9: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2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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