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CTC系统功能优化整治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受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委托,现就CTC系统功能优化整治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物资须取得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
5、投标产品2022年至今有国铁CTC系统业绩不低于3项(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产品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产品认证证书。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5年4月4日8时30分起至2025年4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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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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