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渣场砷渣固化/稳定化分析处置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渣场砷渣固化/稳定化分析处置项目,采购人为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受采购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凡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渣场砷渣固化/稳定化分析处置项目
2、采购编号:XAY
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
4、采购内容:渣场砷渣固化/稳定化分析处置,合理科学规划施工总平面、各施工工序,配备专业人员队伍、施工机械设备,确保在服务周期内完成废渣固化/稳定化处置实施。经修复治理后,填埋场内堆存的废渣中pH和砷浸出浓度达到《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要求。
5、服务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煤电化冶炼小区
6、质量要求:合格。
7、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9、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控制价单价480元/吨,暂估工程量为20000吨,以实际工程量结算为准,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供应商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注:如成交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提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
5、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2024年8月1日至今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6、业绩要求: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工业场地污染治理或修复相关业绩不少于1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4月3日11:00至2025年4月15日14: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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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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