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盐碱分公司蒸氨钙液资源综合利用与盐湖卤水提质项目土建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0702-2540CITC7089)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盐碱分公司蒸氨钙液资源综合利用与盐湖卤水提质项目土建工程已由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施工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对盐湖补水及蒸氨钙液处理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钙液资源循环利用、缓解盐湖水资源短缺、提高盐湖资源品质、促进盐湖生态平衡稳定发展,可以为盐湖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保护提供有力支持。其技术是可行的,经济效益是显著的。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根据盐湖水位改善情况未来持续建设反应池和澄清池,最终可将氨碱法制纯碱排放的360万m3钙液全部处理,同时每年回收蒸氨钙液中氯化钠8万吨。
2.2招标范围:依据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全部内容,包工包料。
(1)新建一座反应池,长24m、宽22m,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其中预制方桩桩身为甲供。
(2)新建一座澄清池,长500m、宽200m、高4m。
(3)原冻硝池改造施工,长500m、宽200m。
2.3项目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0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3投标人不得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含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黑名单》及《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性物资服务项目供应商黑名单》(中列入的企业;(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文件;发售日期为2025年4月3日下午13:30至2025年4月23日下午16:30,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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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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