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大庆石化、兰州石化贵金属蜂窝催化剂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大庆石化、兰州石化贵金属蜂窝催化剂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以下所列物资授权集中采购进行带量招标,现邀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库内相应准入产品范围内的一级供应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供应商审查准入为本次招标的资格预审),参与此次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大庆石化、兰州石化贵金属蜂窝催化剂,共划分2个标包,具体划分规格品种如下:
标包号
标包名称
物资名称
数量(块)
8位分类编码
采购方式
1
大庆石化贵金属蜂窝催化剂
铂钯贵金属蜂窝催化剂
120
13011007
带量
陶瓷蜂窝催化剂SCR型
1080
陶瓷蜂窝催化剂SCO型
360
2
兰州石化贵金属蜂窝催化剂
贵金属蜂窝催化剂
35
13011007
带量
备注: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具体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2.2实施或交货地点:包1:大庆石化;包2:兰州石化;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包1:2025年7月1日;包2:2025年7月1日;
2.4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满足以下三个资质要求其中之一:
①投标人是有效的(有效的具体含义见备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一级物资供应商库内制造商,且供应商状态和产品准入状态均应正常,其准入产品品种与招标产品品种一致(分类编码为:13011007);
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为准)状态均为“正常”;
②投标人已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催化剂、助剂、添加剂供应商新增准入项目一次、二次及三次且通过该标包产品考察的中标供应商;
③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政府批准的投标产品的环评报告。并提供工厂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照片,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需是招标产品的制造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对于投标产品为控股公司生产的,投标人需控股生产企业50%以上,并提供证明文件;对于投标产品为分公司生产,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同一集团公司内,生产、销售分别由不同公司负责的,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自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发布前一日(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至少一项所投标包名称产品成功使用的业绩(有效业绩的购买方必须是使用投标产品进行生产的用户单位,其他情况不计入有效业绩)。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投标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财务指标良好,未发现破产、倒闭等风险。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于资不抵债,或破产,或拆分、或转租/售等不稳定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彩色扫描件。
3.5信誉要求(需提供网页截图)
(登录后查看)3.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7其他要求
3.7.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影响采购交易的违法违纪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事件。
3.7.2具有良好的安全环保生产记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责任事故,未在中国石油公开通报处理期内。未处于被中国石油进行产品质量问题通报期限内。
3.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7日……
4.2招标文件按按包售卖,每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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