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长兴岛港区葫芦山湾航道扩建一期工程施工一标段抓斗招标
一、招标书编号:SJZB-GYL[2025]020-1
二、招标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及标的物要求:
采购标的要求工期暂定每组7578小时,具体进退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交付到大连港长兴岛港区甲方指定地点,主要质量与技术规格要求见下表:
组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船舶主要性能参数)要求
单位
数量
交船地点
备注
1
抓斗船
18m3
艘
1
大连港长兴岛港区
施工时,18m3抓斗船组月产量不得低于18万方、25m3抓斗船组月产量不得低于22万方、35m3抓斗船组月产量不得低于30万方。不足一个月指标按约定月度指标*实际施工天数/********
泥驳
1000m3及以上
艘
3
大连港长兴岛港区
2
抓斗船
25m3
艘
1
大连港长兴岛港区
泥驳
1500m3及以上
艘
3
大连港长兴岛港区
3
抓斗船
35m3
艘
1
大连港长兴岛港区
泥驳
3000m3及以上
艘
3
大连港长兴岛港区
注:1、船龄需小于20年。
2、船机设备数量种类为暂定,后期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变更,租费据实结算。
3、投标方提供船员;船舶供应商提供抓斗船、泥驳,负责船员管理及船舶维修保养。
4、泥驳船需要符合环保部倾废要求,按规定安装相关倾废检测设备。
2.付款方式及周期
本项目以其他:组合支付,甲方以银行电汇、银行承兑、供应链金融产品(1年期)等方式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甲方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其他供应链金融产品(1年期)支付货款时,乙方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配合甲方相关支付手续,相关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付款周期为:
本项目调遣费按照投标报价一次性支付,支付节点为在船舶抵达甲方指定区域,经甲方检验合格后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格增值税发票后支付。每月25日统计报送租赁时间,甲方完成付款审核和付款流程后按照形象进度的85%支付租赁款;结算款:经竣工验收合格,业主工程款给付完成后支付至审定值的100%,乙方应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