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选聘主承销商招标
(招标编号:Z4401002JRI00000200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选聘主承销商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债券募集资金或企业自有,招标人为广东 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发行人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公司”)公开发行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期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 用途用于项目建设、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2、发行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省高公司”)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期限不超过15 年(含15年)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用途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招标项目已由 审批机构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审核批准,项目发行人分别为路桥公司和省高公司,投标 人中标后分别与各发行人签订合同。路桥公司已接受省高公司委托,招标人统一为路桥公司。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招标。在获得债项主管机构对本次债券核准后,投标人 可根据发行人资金使用安排,在注册额度内及发行有效期内,建议各期发行规模、发行时间、 期限安排。承销方式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选聘主承销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选聘主承销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投标人应持有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 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备注:(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 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
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 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 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投标人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资格,具有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投标文件中承诺余额包销;
4、投标文件中承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2023年末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亿元(含500亿元),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80亿元(含180亿元);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7日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21日17时00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以下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发至指定接受投标登记的邮箱:(1)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2)加盖公章的《投标人信息表》;(3)加盖公章 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应将上述相关资料的纸质原件邮寄给招标人,邮寄地址见招 标公告联系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8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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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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