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琉璃河镇2025年度违法建设拆除项目二标段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房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琉璃河镇2025年度违法建设拆除项目(二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涉及拆除工程量约为110000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琉璃河镇2025年度违法建设拆除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琉璃河镇2025年度违法建设拆除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1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2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
2.3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聘用单位必须和注册证书中注册执业单位一致),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6投标人应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含)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聘用单位必须和注册证书中注册执业单位一致)。
2.7本项目的投标人在设备、人员、资金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8按时领取招标文件的。
2.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提供在投标期间的查询信用记录,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确认。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14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31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31日09时00分
七、其他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琉璃河镇2025年度违法建设拆除项目(二标段)
2、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
3、项目实施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
4、招标内容:本项目拆违涉及的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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