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食堂采购全品配送项目
(招标编号:LNJX2025-1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食堂采购全品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100%采购需求: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食堂采购全品配送 项目,分行食堂采购预包装食品及食材。详见采购需求。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在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且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能够满 足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次。(具体起始日期以签 订合同时间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食堂采购全品配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食堂采购全品配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2日08时30分到2025年03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压缩后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或递交到代理公司: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 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 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LNJX2025-17+供应商名称”,邮箱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并在发送邮件后与联系人电话确认。以上资料以发送到指定邮箱时间或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购买文件费用以到账时间或现场递交时间为准,时间均不得超过2025年3月19日下午 16:00时(北京时间),否则将视为获取招标文件失败,无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文件费转 账汇款时应备注公司名称、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简称)。因以上信息标注不清给投标人造 成的不利后果,招标人及代理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营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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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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