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医院西院区食堂对外承包服务项目磋商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通辽市人民医院西院区食堂对外承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通辽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西院区食堂对外承包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通辽市人民医院西院区食堂对外承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通辽市人民医院西院区食堂对外承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具有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并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三)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cn”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查询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六)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03日08时30分到2025年03月0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参与供应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3、提供本单位《投标申请表》2份。(格
式见附件1)将以上资料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邮件主题名称和扫描件名称格式: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8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8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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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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