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科研试剂与耗材物流配送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YTZB2025GNO4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科研试剂与耗材物流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细胞相关实验试剂与耗材;(002)分子生物学相关实验试剂与耗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细胞相关实验试剂与耗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纳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个人所得税除外,专用收据或纳税清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纳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期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7.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投标人若为法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002分子生物学相关实验试剂与耗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第一包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4日09时00分到2025年02月28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9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9日10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内容:
1、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科研试剂与耗材物流配送服务项目,本项目共分两包,兼投不兼中。
第一包:细胞相关实验试剂与耗材;第二包:分子生物学相关实验试剂与耗材,具体配送安排以采购人与中标人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2、服务期限两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医院工作如有重大变化或与国家政策调整时医院可随时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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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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