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房置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及食堂食材采购餐饮服务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津房置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及食堂食材采购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98.806822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津房置换 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物业服务及食堂食材采购餐饮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津房置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及食堂食材采购餐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津房置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及食堂食材采购餐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 报告和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须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或社会 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 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2月27日16时30分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3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3日10时00分
七、其他
1.服务期:一年(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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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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