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火烧云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副产矿石运输招标
(招标编号:XYTDZB-2025GK01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火烧云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副产矿石运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0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火烧云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矿石运输:从火烧云矿区至洛浦县新疆昆仑锌业有限责任公司约1000km;火烧云矿区位置:叶城县沿国道G219行驶至甜水海处后,沿河温公路方向沿便道行驶约110km 至火烧云铅锌矿矿区堆料场,堆料场海拔约5500m;昆仑锌业位置:洛浦县工业园区。注(1)
具体实施以招标人施工安排和指令为准。(2)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报价,在运输服务合同约定 期间内,承包人不得以运输货物量变化或施工段落调整等其他任何理由而要求进行单价调 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火烧云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副产矿石运输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火烧云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副产矿石运输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 营许可证”。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备一个2万m或5万吨及以上的道路运输服务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1)有效的合同扫描件或结算单据扫描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出委托方名称、承运方名称、 货物信息、运量等相关信息,若前述材料不能完全体现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各项要 求(委托方名称、承运方名称、货物信息及运量等),投标人还应补充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2)时间以提供的有效的合同扫描件或结算单据扫描件显示时间为
准,若投标人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及结算单据扫描件,以合同扫描件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
(1)参加投标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 售开始日至投标截至日当天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输设备和能力:投标人拟投入可调动车辆数量不低于200 辆,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完整提供车辆一览表及拟投入车辆行驶证表格,且车辆 数量及车型满足要求。);
3.5.2车辆保险:提供的运输车辆缴纳保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运输车辆的保险保单复印件,或自行填写购买保险的承诺函。)
3.5.3车辆内需设置视频监控及GPS系统,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视频监控系统截图及GPS系统截图)。
3.5.4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17日10时00分到2025年02月24日19时00分
①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1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1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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