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线电缆生产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招标编号:SDYC-2025-0201)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
一、招标条件
本电线电缆生产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000万元,招标人为中鲁农科(山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新建框架办公楼一栋5000平方米,框架职工宿舍楼一栋1200平方米,钢结构电缆车间两栋15000平方米,钢结构仓库一座1000平方米,钢结构备用车间一座2000平方米硬化堆场地坪14500平方米。购置成缆机、 绞丝机、拉丝机等设施设备,建成电线电缆生产线两条。购置附属高压检测设电线电缆生产 线建设项目备、试验设备、普机加工设备。并配套建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环保、消 防等附属设施:投资金额:4000.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电线电缆生产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电线电缆生产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
计、采购、施工能力: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 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应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
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 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且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 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 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格条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07日08时30分到2025年02月18日17时00分
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套,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8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8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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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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