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新营业用房加固改造及装修工程-室外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JTZB-2025-SG00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新营业用房加固改造及装修工程-室外工程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9.35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维泰 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新营业用房加固改造及装修工程-室外工程,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新营业用房加固改造及装修工程-室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新营业用房加固改造及装修工程-室外工程)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的企业,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表,以竣工验收表的时间为准);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 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 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6、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表,以竣工验收表的时间为准:注:业绩须反映出项目负 责人)不得少于1项。
8、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05日10时30分到2025年02月10日19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5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5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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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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