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热电厂2024年设备更新空气预热器\Φ50×1.561605-0-0B改Q195+09CrCuSb招标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热电厂2024年设备更新空气预热器Φ50×1.561605-0-0B改Q195+09CrCuSb(招标编号:NWZ250213-4801-060854),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空气预热器Φ50×1.561605-0-0B改Q195+09CrCuSb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热电厂2024年设备更新/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空气预热器Φ50×1.561605-0-0B改Q195+09CrCuSb8.000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以来3件及以上空气预热器供货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投标的空气预热器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5年2月1日9时0分至2025年2月9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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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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