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第一高级中学北校区餐厅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HGJ-HN-2025016
2、项目名称:平舆县第一高级中学北校区餐厅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要(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采购内容:负责餐厅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
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
4.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4.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4、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4.5、包段划分:一个包段
5、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食物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食物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
群体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提供承诺书)。
3.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响应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开启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
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响应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
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
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或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
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在文件发放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
3.2 时间:2025年01月22日至2025年01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
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双休日不受理)。
3.3 招标文件费用收取:500元(售后不退)。
3.4 潜在投标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供:
3.4.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4.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
材料。
3.4.3 营业执照;
3.4.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4.5 信誉查询截图;
3.4.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或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
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
3.4.7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以上资料需胶装成册,加盖公章。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
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提交:
4.1 投标文件接收的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时间:2025年02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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