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循环工业园一级消防站(气防站)家具设备招标
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5年01月17日14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瓮安县循环工业园一级消防站(气防站)家具设备
预算金额(元):147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1470000.00元
采购需求:瓮安县循环工业园一级消防站(气防站)采购家具设备一批(详见采购清单)。
标项一:
标项名称:瓮安县循环工业园一级消防站(气防站)家具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7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瓮安县循环工业园一级消防站(气防站)采购家具设备一批(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申请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如供应商为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供应商自行提供履行合同相关的人员和设备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为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完税证明包括增值税等税种,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3日00时00分至2025年01月16日23时59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7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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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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