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揭榜挂帅”示范项目(信息化建设)招标

发布时间:2025-01-02

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揭榜挂帅”示范项目(信息化建设)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ZY2024005


项目名称: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揭榜挂帅”示范项目(信息化建设)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其中第1包1000000.00元,第2包1000000.00元。最高限价:2000000.00元,其中第1包1000000.00元,第2包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第1包:采购1家服务单位,负责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揭榜挂帅”示范项目(信息化建设)智慧中药房建设项目的开发、安装、调试、运行、培训等,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第1包;


第2包:采购1家服务单位,负责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揭榜挂帅”示范项目(信息化建设)中医智能辅助诊疗项目的开发、安装、调试、运行培训等,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第2包;


投标人可以选择2个包投标,但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1个包。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进场实施,要求1个月内完成基础模块上线;总工期不超过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包、第2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或监狱企业,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参见采购文件。


3.针对本项目的所投产品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本招标发布之日。截止时间:2025年1月21日09时00分


方式: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3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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