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监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按折扣(%)报价,最高限价为常规因子采样及测试费用收费基准价格的77%。(因“苏采云”系统原因,投标人在系统内开标一览表中的填写的“优惠率”即为招标文件中的“折扣”)。
采购需求:
配合、协同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开展专项、专案执法监测工作,按要求对污染源进行水、气、声、土壤、固废危废开展采样监测工作,提供CMA检测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许可使用CMA标志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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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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