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行总行办公大楼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C2024ZB0204号)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宁夏银行总行办公大楼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宁夏银行总行办公大楼消防系统维保服务。具体磋商内容详见磋商 文件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夏银行总行办公大楼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夏银行总行办公大楼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法
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有资
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须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相应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具有提供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缴纳记录(提供行政主管部 门
出具的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如
依法免税的,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
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 惩
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或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达到行政处罚所规定的“ 较大
金额罚款”,以及近3年因违反《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或《政府采 购法
》及其实施条例(被行政处罚或近3年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被行政处罚,将 被
认定为无效投标(以开标会议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的,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注:(1)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并在响应文件中做出特别标注,提供不完整、不清晰、无法辨认的,采购人有
权不确认为有效证明文件。
(2)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磋商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
至代理机构登记,代理机构不对资格进行初审,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
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5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12日17时30分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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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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