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人民医院五大中心救治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20400元
5.最高限价:920400元
6.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包,主要内容为购置胸痛中心设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设备、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设备等,包括货物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要求为准。
注:①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②采购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竟争原则实施采购。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八部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许可和备案材料;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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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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