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次氯酸钠采购入围供应商选定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HJYT2024-11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次氯酸钠采购入围供应商选定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来水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次氯酸钠采购入围供应商选定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次氯酸钠采购入围供应商选定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次氯酸钠采购入围供应商选定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政处罚记录的书面声明: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没有法院限制高消费的相关文书的书面
声明:
(4)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商,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危险化学品生产许 可证》复印件、《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及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 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若不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复印件,须提供 相应的运输合同复印件以及其委托运输方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证明材 料均须提供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书原件:并须提供给其授权的生产厂商的《危 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 可批件》复印件须加盖生产厂商公章、代理商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危险 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不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须提供相应的运输 合同复印件以及其委托运输方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所投产品须符合国家标准GB/T19106-2013并提供第三方机构开标前30日内出
具的带有CMA标识检测报告原件;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9)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8日17时00分到2024年11月15日17时00分
售价:人民币300元整/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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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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