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营销宣传用品框架协议项目-标段1小电子电器类招标
(招标编号:ZCZB-2024-JH-2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营销宣传用品框架协议项目-标段1小电子电器类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703.3834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营销宣传用品框架协议项
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营销宣传用品框架协议项目-标段1小电子电器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营销宣传用品框架协议项目-标段1小 电子电器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 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 构。
3.2投标人应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代理资格,提供产品质量报告。
3.3投标人应具备保证及时供货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3.4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 行政处罚期内。
3.5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
3.7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 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投标人在投标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9招标人承诺在本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
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5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11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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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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