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姜家湾煤矿防爆特殊型蓄电池齿轨卡轨车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同市姜家湾煤矿防爆特殊型蓄电池齿轨卡轨车项目已由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二批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晋控投资字[2024]286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安全费用,招标人为大同市姜家湾煤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大同市姜家湾煤矿防爆特殊型蓄电池齿轨卡轨车项目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标段(包)大同市姜家湾煤矿防爆特殊型蓄电池齿轨卡轨车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地点:大同市姜家湾煤矿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包)大同市姜家湾煤矿防爆特殊型蓄电池齿轨卡轨车项目,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
3.3.单位(或产品)资质要求:须提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电气设备须提供防爆合格证。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防爆特殊型蓄电池齿轨卡轨车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1-0617:30至2024-11-1117:3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1-28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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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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