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BOP地下水监测井钻井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BOP地下水监测井钻井服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23E
2.2项目名称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BOP地下水监测井钻井服务
2.3项目概括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BOP子项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田湾核电站,目前正在建设中。
2.4招标范围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BOP地下水监测井钻井服务,包括材料采购、土方开挖及回填、埋件制作及施工、监测井施工、附属设施安装、试验检验、资
料制作等。
2.5项目实施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田湾核电站
2.6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2月05日止(具体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2.7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类丙级资质(或丙级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业绩,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服务业绩;
信誉要求:
供应商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零,司法判决为零(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以成立以来查询的信誉记录为准;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有类似经验,提供有关简历证明;
其他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4年11月06日10时30分-2024年11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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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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