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粉末活性炭招标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粉末活性炭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ZLZ……
2.3招标内容:拟采购粉末活性炭若干公斤,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2.4供货地点:(请登录);
2.4供货期:2年;
2.5质保期:1年;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招标人的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并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和售后能力;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许可证》(品种明细需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3.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4所投产品应具有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3.5近三年内(2021年11月至今)具有至少一项同类项目销售业绩;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无效;
3.7投标人信誉良好,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接收材料,材料齐全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①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许可证》;
②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③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④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
⑤近三年企业业绩证明资料;
⑥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如授权,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⑧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整理至一个PDF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请登录),并附联系人、联系方式。将以上资料及单位情况表同投标文件于开标前一并递交。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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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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