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鼓楼区噪声检测及治理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2025年鼓楼区噪声检测及治理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50万元(含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采购需求:
为推动我区噪声污染治理专项工作,全力压降我区环境信访投诉,拟对1、辖区工地施工噪声开展自动在线噪声检测,并出具工地施工噪声分析报告和噪声治理方案;2、对辖区交通噪声和社会噪声投诉件开展噪声检测并出具CMA检测报告和噪声治理方案;3、服务单位需要提供至少4名驻场工作人员,专项服务于2025年鼓楼区噪声检测及治理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缴纳税收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材料,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11-26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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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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