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泊士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八个汽车充电桩场站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吉安市泊士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八个汽车充电桩场站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675122.67,招标人为吉安市泊士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安市泊士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八个汽车充电桩场站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安市泊士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八个汽车充电桩场站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
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汽车充电桩相关业务,可以为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
为保证采购活动更规范,保障招标人权益,投标人需对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并放入投标文件中。(详见投标
文件附件格式《投标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1日 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21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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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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