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集团北安医院实施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机购置项目招标
项目编号:ZS2024G50112
1. 招标条件
受北大荒集团北安医院的委托,对北大荒集团北安医院实施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机购置项目进行国内招标,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大荒集团北安医院实施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机购置项目;
2.2采购预算:7.5万元;
2.3采购用途:医疗服务及办公,详见附录;
2.4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包,投标人必须整包报价,不得拆包;
2.5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安装完毕;
2.6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北安市东繁荣街1号北大荒集团北安医院;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执行及行业执行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被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政策。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http://www.ccgp.gov.cn/cr/list)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有不良记录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授权委托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发布之日);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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