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北京市分行日常物业服务项目(本项目合同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三年,总预算49672.352058万元)
招标范围包括:建行北京市分行日常物业服务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拟采购1家供应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需求说明书。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2 投标人须具有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3 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监管机构通报或被其他同业禁入;
2.4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项目所在地设有常驻机构,提供办公场地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2.5 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具有在管单个项目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的办公楼全权委托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并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并体现物业服务等方面的内容,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办公楼指为办公活动提供空间的建筑。其他物业类型如:公寓、工业物业、酒店、休闲娱乐设施等不予认可;全权委托物业管理服务指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物业综合管理服务、环境卫生管理、设备维护与保养、客户服务、专项外包单位全面监管及考核服务。其它如驻场物业顾问、物业顾问等将不予认可);
2.6 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
2.7 投标人企业需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8 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2.9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以下内容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真实有效,投标人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暂停合作、列入黑名单等处理;
2.10 投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9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1 提供不具备如下情形的承诺书(1)存在消费者权益侵权行为,引发较大舆情或重大投诉,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2)存在消费者权益侵权行为,受到监管处罚,给建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3)存在消费者权益侵权行为,受到公安立案或法院判决,给建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4)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严重情形;
2.12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13 投标人在参加招标活动时未处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2.14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2.15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2.1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17 投标人近三年未出现因自身服务不稳定或中断造成重大投诉或影响客户声誉事件;
2.18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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