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工程4标段项目+厂外管网临时用电工程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工程项目位于昆明市官渡区宝丰半岛(北临环湖东路、西临老宝象河、东临新宝象河、南临湖滨生态红线),占地面积约310.5亩,设计旱季污水处理量40万m³/d,雨季最大60万m³/d。我单位主要施工的工程量为厂区设备安装及厂外11.245km管网。管径范围1500~3000mm,其中DN1500管道1616.22m,DN2000管道3905.36m,DN2200管道550m,DN2500管道4816.89m,DN3000管道357.3m,均采用泥水平衡顶管施工工艺施工,配套井室81座。
本次招标的项目主要为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工程4标段项目厂外管网临时用电工程,计划1家分包单位。
1.工程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宝丰半岛;
2.工期要求: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3.招标内容:负责组立电杆17基、组立铁塔3基、架设导线3.061km、10kV高压电缆敷设6.723km、低压电缆敷设6.171km、500kVA箱变安装18台、10kV户外开关站安装4台、带电搭火作业18处、及后期线路设备拆除等工作内容;
4.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工程4标段项目厂外管网临时用电工程,具体工作内容及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
5.资金来源:业主单位按期支付的工程进度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由报名产生。投标人需具有相应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照齐全有效,且具有分包企业资格准入证或相应的资信等级证。
2.资格预审审查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2)投标人近三年的业绩证明;
(3)投标单位可提供的其他证明企业情况的资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出现在股份公司、集团公司《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中的单位或自然人参与报名。
4.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领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9: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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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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