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太保湖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电梯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宜都市太保湖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电梯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0万元,招标人为湖北夷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4台电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保修及零配件易损件的长期供应、更换、维护、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年度维修服务等工作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宜都市太保湖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电梯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都市太保湖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电梯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供应商须具备下列二个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若是电梯设备生产制造商的,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目录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②供应商若是电梯设备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目录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同时须取得拟投电梯品牌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采购项目唯一指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且所投电梯的设备生产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目录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2日17时00分到2024年10月2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4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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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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